你是 注册成功, 为你配置的专业顾问是安老师,电话:138 1151 6131
一、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:
1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2,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3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4,患职业病的;
5,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6,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7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视同工伤的情形:
1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2,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3,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法律依据:
《劳动能力鉴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
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》第二条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二条
您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, 去登录
暂时没有评论,评论一个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