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 注册成功, 为你配置的专业顾问是安老师,电话:138 1151 6131

北京具体标准如下:
1.0升(含)以下排量的,年基准税额维持300元(减征后为250元);
1.0升至1.6升(含)排量的,年基准税额下调到420元(减征后为350元);
1.6升至2.0升(含)排量的,年基准税额维持480元(减征后为400元);
2.0升至2.5升(含)排量的,年基准税额提高到900元(减征后为750元);
2.5升至3.0升(含)排量的,年基准税额提高到1920元(减征后为1600元);
3.0升至4.0升(含)排量的,年基准税额提高到3480元(减征后为2900元);
4.0升以上排量的,年基准税额提高到5280元(减征后为4400元)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, 去登录
暂时没有评论,评论一个吧?